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022-05-02
 


各教研室、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务处[2022]56号)”要求,我院组织申报2022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申报和结题流程

申报和结题流程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教育部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发布了项目指南,请申请人登录平台自主进行项目申请,学校和组织单位论证审核,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对企业提交的立项结果进行核定,最终立项结果经审查备案后,于7月和10月左右分两次集中公布。

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组织企业验收,通过项目平台提交结题材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过项目平台公布结题名单。

项目申报教师须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上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限报条件。为保证研究质量和效率,研究内容与从事专业和工作关联不密切的,不能申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立项。

2.申报程序。请各教研室、教师选择真正能提供资金或技术支持的企业,遴选符合立项条件的、本单位急需开展的、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填写纸质项目申报书(附件2),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通过项目平台申报。

3.备案。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后,教务处予以备案,公布时间作为项目立项时间。

三、规范管理

1.请项目主持人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交结题材料。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类项目支持标准: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师资培训项目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未按规定提供项目资金、设备、技术支持的项目,学校不予认定。

项目资金、支持设备、实验条件、实验软件等,以学校相关部门验收的情况为准。

四、注意事项

1. 20223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布(附件1),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2. 本年度申报学校不限各学院申报数量,教研室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联系企业,每个教研室至少申报成功一项。

3. 申请人登录http://cxhz.hep.com.cn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确定申报意向后,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按照填报流程(图1)进行填报。

1:填报流程

4. 注意时间节点:自即日起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6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1:附件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附件2:项目申报书(高校)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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